二零零五年八月號(第二期)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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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稿 :

普通醫學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與 中國高等醫學教育標準
昆明醫學院 姜潤生 章宗籍

21世紀是一個全球化的世紀。隨著全球化進程的進展,我國的高等教育面臨著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水平與國際接軌的一系列機遇和嚴峻挑戰。中國高等教育在連續多年快速、跨越式發展的基礎上,已開始注重教育質量的提高和教育的國際競爭實力的提高和發展。本科教學評估和中國高等醫學教育標準的實施,是構建高學平醫學高等教育的重要機制和方式。本文就普通醫學高等學校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和中國高等醫學教育標準實施中的一些普遍性問題進行了思考和探索。

1. 普通高等醫學院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及其思考
1900 年原國家教委頒佈了普通高等學校教育評估暫行規定。1994 年開始有組織有計劃地對1976年以來新建本科院校進行教學合格評估;1996年教育部對國家重點建設學校開展了教學工作優秀評估,1999年實施了教學工作隨機性水平評估,2000年進入教學工作水平評估階段。2001 年教育部出台了4號檔,這是中國高等教育質量工程具有歷史意義的重要開端。隨後全國296所本科高等院校相繼接受了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在“以評促建,以評促改,評建結合,重在建設” 的評估宗旨的指導下,受評學校的教學工作得到跨越式的發展和提高,教學質量有明顯的改善。昆明醫學院2001年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在政府和相關上級部門的領導的支持下,解決了多年來困擾學校發展的教學用地問題,教學硬體條件建設至少提前了5年,建立健全了教學管理體制,學校得到了極大的發展,這是教學評估取得重要進展的一個具體例子。2003年教育部又推出了 “ 質量工程 ” ,根據中國共產黨的十六大精神和教育部 “ 鞏固、深化、提高、發展 ” 八字方針的要求,《2003年—2007年教育振興行動計畫》出台,提出了要建立五年為一週期的教學評估制度,全面開展高等學校的教學評估工作,通過 “ 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評建結合,重在建設 ” ,加強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

教學評估是依據《高等教育法》第44條相關法規進行的依法行政和依法辦教育,其要旨是在當今高等學校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的形勢下,發揮政府宏觀調控職能,對學校辦學的一種有效的監督、管理和強制執行的質量標準。回顧2003年以前教育部第一輪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主要從辦學指導思想、師資隊伍、教學條件與利用、教學建設與教學改革、教學管理、學風、教學效果和特色專案等8個項目和18個二級指標,在鼓勵和支持每所學校在現有基礎上辦出特色的同時,明確了高校辦學基本要求和條件,強化了科學質量觀。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是一個指揮棒,極大地推動了高校的改革和發展。

昆明醫學院在經過2001年的教學評估後,認為高校第一次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是一個重要的舉措,但同時也感到存在一些不夠完善的地方。主要問題是評估指標體系歸於單一,沒有考慮到不同類型學校的特點,如醫學院校,不僅是醫學教育,還應為精英教育,有其特殊的教育規律,不應簡單適用一個通用的評估指標體系。

2. 醫學教育標準化問題
隨著全球化競爭步伐的加劇, 高等醫學教育的國際化也日益凸現。在世界衛生組織(WHO)的領導下,世界醫學教育聯合會(WFME)於2001年建立並公佈了“醫學教育國際標準”,同年西太平洋地區醫學教育協會(AMEWPR)定的《本科醫學教育質量保證指南》出台;隨之英國、美國、澳大利亞和日本等發達國家的醫學教育標準也相繼問世。為使我國醫學教育走向國際化的軌道,我國於2004年制定了《中國高等醫學教育標準》(徵求意見稿),同年,由中國醫科大學主持的教育部“ 新世紀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工程項目 ”《臨床醫學專業本科教學基本要求(試用)》正式出台。這一系列的標準和要求的出台,旨在建立一個規範的醫學院校管理和教育質量標準體系,逐漸與國際標準接軌並盡早達到相關國際標準,對於我國的高等醫學教育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3.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與高等醫學教育標準接軌的思考
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制度的建立和醫學教育標準的制定,均以提高高等教育的質量,建立規範化教育制度為目標,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似乎形成兩套標準體系,我們以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方案(試行)》評估指標體系(以下簡稱《評估指標》)與《中國高等醫學教育標準》(以下簡稱《中國醫教標準》)進行了比較,結果見表1。

表1.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指標體系與本科醫學教育標準的比較

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指標體系 本科醫學教育標準
一級指標 主要內容 一級指標 主要內容
1.辦學指導思想 包括學校定位和辦學思路 1.宗旨及目標 包含辦學宗旨和目標極其確定、學術自治和教育結果。
2.師資隊伍 包括師資隊伍的數量與結構(生師比、整體結構和專任教師中碩、博士學位的比例),主講教師情況。 2.教育計畫

包含課程計畫、教學方法、科學方法、基礎及臨床課程、課程計畫管理和與畢業後和繼續醫學教育的聯繫。

3.教學條件與利用 包含教學基本設施和教學經費。 3.學生成績評定 包含成績評定體系、考試與學習之間的關係、考試結果分析與反饋和考試管理。
4.專業建設與教學改革 包含專業、課程和實踐教學。 4.學生 包括招生政策、新生錄取、學生支持與諮詢和學生代表。
5.教學管理 包含教學管理隊伍和質量控制。 5.教員 包含聘任政策、師資政策及人才培養。
6.學風 包含教師風範、學習風氣。 6.教育資源 包含教育預算與資源配置、基礎設施、臨床教學基地、圖書及資訊服務、教育專家和教育交流。
7.教學效果 包括基本理論與基本技術、畢業論文獲畢業設計、思想道德修養、體育、社會聲譽和就業。 7.教學評價 包含教學評價機制、教師和學生的反饋、利益方的參與和畢業生質量。
特色項目   8.科學研究 包含教學與科研的關係、教師科研和學生科研。
    9.管理和行政 包含管理、醫學院領導、行政管理人員和與衛生部門的相互作用。
    10.改革與發展  

通過比較分析,可以看到《中國醫教標準》和《評估指標》並非兩個互不相干的獨立評估指標體系,《評估指標》是一個涵蓋所有高等院校的普通標準,而《中國醫教標準》是針對高等醫學院校的醫學標準;《中國醫教標準》不但涵蓋了《評估指標》的所有內容,而且在教育計畫、教育資源和管理和行政更具體且具有針對性,例如,教育計畫中對醫學院校的思想品德課程、自然科學基礎課程、基礎生物醫學課程、行為科學、社會科學、醫學倫理學課程、預防醫學系列科學課程和臨床醫學課程作了強制規定和基本要求,指標具體且具操作性。實際上,《中國醫教標準》在制定過程中已充分參考了《評估指標》體系。反觀《評估指標》,雖然在第一次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指標體系基礎上作了進一步修訂,仍然是一個“統一的全國標準”,對於醫學院校仍然缺乏針對性和指導性。

吳啟迪副部長在第二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評估專家委員會成立大會上的講話中曾明確指出,評估指標體系不能單一,應該多樣化,要避免由一個統一的尺寸來衡量高等教育的質量。另一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同時存在兩個質量評估體系顯然不利於學校工作,儘管《中國醫教標準》和《評估指標》並不存在相互衝突,目前《中國醫教標準》也在徵求意見中而未正式實施,但是既然在《評估指標》體系的基礎上,已制定了針對醫學高等教育的標準,為何不用《中國醫教標準》作為評估標準呢?因此,我們建議在第二輪高等醫學院校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應該試行以《中國醫教標準》作為評估指標體系。當然,由於地區發展的不平衡性,儘管《中國醫教標準》僅是一個醫學教育的最低標準,對於偏遠地區和近年來擴招影響較大的醫學院校來說,執行《中國醫教標準》的困難是很大的,建議在實際實施過程中,採取分階段目標分步驟積極推進《中國醫教標準》的實施,通過評估逐漸完善《中國醫教標準》並推行中國高等教育標準,以有利於我國醫學高等教育的發展和與國際標準的接軌。

作者簡介:姜潤生,教授,昆明醫學院院長,碩士生導師
章宗籍,教授,昆明醫學院基礎醫學院副院長,碩士生導師,zhzji@vip.sina.com,
13888473501,(0871)52332427